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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1.jpg 人前,我總是這樣說起我爸,他是文學家、教授,也是平面媒體的主編。我媽是退休國小老師。

人後,我卻心虛得面對,我爸是酒鬼,為了女人,拋妻棄子。我媽是賭鬼,上課算明牌、下課簽六合彩,我看不出來她教過什麼好學生耶。她現在退休,天天賴在牌桌上,她沒在怕,反正政府會養她,她有退休金,樂當米蟲。

在台灣,一切以愛心為大旗,以為幫了一隻狗就很了不起。人從他們身上取成就感、取財、取信任,還瞧他們不起,狗貓可從沒這樣想過。有一本書叫「狗史」 ,對了解動物在歷史上的影響很重要。該書強調:遠古的時候,人類模仿動物,把動物當成神,十九世紀以降,笛卡兒提出所謂的「動物機器論」,後來變成理性主義的一部份,他主張動物是沒有感覺的機器,他們被殺是不會痛,演變成現在的狀況。

他說,我對流浪動物的愛,是因為對這片土地的關心,對人的關心。後來卻更痛心的發現有人發狗財,他們先讓狗腿斷了、皮被剝的新聞在媒體露出,然後善款進來,他們再去搶救,順便荷包也變得鼓起來。

他以為,解決流浪犬的問題,憑藉的不是愛心,愛心造成高低,幫助動物變成是可憐他們…..

....

這天,我的部落格裡,留下這樣一封告白。

發信者是個34歲的男子。除了自組科技公司外,因為對人類與至親失望,他把剩餘的時間與精力都給了流浪犬。在幫助流浪犬的世界裡,他找到安身立命的空間。

我想:人沒有十全十美,人是有很多面向,可人子雙眼雪亮,為人父母豈可率性亂為。而流浪犬的風浪,若憑藉的不是愛心,那又會是什麼?智慧?團結?攔截發狗財的浪蕩子?

網路的資訊一籮筐,何真何偽善?妳讀得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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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安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