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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報載==伊能靜婚後和哈林家人住在一起,因此,婆媳之間的摩擦愈來愈嚴重。伊能靜的閨中密友說,伊能靜不只一次在深夜打電話向好友哭訴,其中一次是伊能靜和哈林剛結婚時,張正芬找來理財專員打理兩人財務,結果賠了很多錢,這件事讓伊能靜耿耿於懷。

另外一次是伊能靜在耶誕夜買了一張桌子,但張正芬把桌子丟掉,表示:「妳又不是女主人,買什麼桌子!」當晚,伊能靜就打包行李,並在跨年夜搬出哈林家,住到工作室去。好友說,伊能靜為了小哈利一直隱忍,也很感謝哈林一路陪她,但離婚會對兩人比較好。

如果報端報導屬實

換做是我 也許在第一時間就選擇離去

因為一碗麵吃到第一口就發現...有配料是餿的

而且勢必影響整碗的風味

我不知道有什麼理由依然..堅持整碗吞下去

伊能靜選擇搬出瘐家 對岸發展

顯示她不失是個好女人

.....

錢不是萬能

但卻是能提供女人有安全感的保障

伊能靜童年生涯飄泊

那做人婆婆的不會不知 搞掉人家那麼多錢 好像覺得應該

至少應該是沒有愧疚 所以才會有其後的丟桌風波==宣告誰才是這個家的女主人

好吧

就算覺得人媳買桌沒有先請示

但生米煮熟飯了...一張宣示媳婦品味或自主性的桌子

就讓她三分何妨

人媳都連愛桌都保不住 等同尊嚴被踐踏

後面的採買心力 金錢 人工快遞都還不算

所以

牽手風暴後 我覺得好聚好散是最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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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安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