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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亮起,南北向車陣屏息以待小憩一下。

上班族的妳,一席青衫、一角裙擺,以設計以造型助妳前行移動步履。

不是名模,妳也依樣有走秀舞台,即便那只是個55秒的紅燈休止符,

可卻大量釋出妳的符碼妳的…

 

這是我對<服裝訊息學>所產製的發想。200510月,在研究所導讀羅蘭巴特的《流行體系》,那是以符號學理論為背景,設定服裝雜誌的服飾為研究對象。具有相當明確的商業性質,不僅在於提供一個複製現實的樣式,更主要的是把時裝視為一種神話來傳播,詳盡而深入的詮釋時裝體系中的流行神話。

 

不過導讀前5章而已,結束以後,久久難以抽離….此後服裝訊息學?服裝武器學?服裝時空學?時不時的開啟我無垠的想像。

 

此後莫名無名就是崇拜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1915~1980他是後結構主義的創始人之一,最早接觸他的是,「作者已死」這句口號。原意揭櫫作者對於作品的形成沒有太大的作用,是讀者的閱讀對於創造性文本的產生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因此,讀者在閱讀時應該採取一種「評註」的方法,去發現作品的新的意義,及形成一個新的創造性文本。

 

再來閱讀到他在《明室》攝影札記的想法,他將影像的吸引元素分為知面(Studium)與刺點(Punctum)。

 

知面?指觀者本身有文化、知識背景的延伸面,是純指示或告知的功能性,泛指照片中令人喜歡或覺得有趣的層面或細節,而這種喜歡通常並沒有感情上的投入。刺點?是照片裡原本不起眼,卻又偏偏吸引我們特別注意,甚至讓人感到芒刺在背的小事物,可以令人感動,但是又無法言喻的元素。

 

近日在閱讀的則是,羅蘭巴特認為作者(author) 是一個現代的產物,文藝復興以後理性當道,重視人道主義,「人」的價值被彰顯,因此,作者被視為具有自主性的主體,「作者王朝」(Author empire)也於焉產生。

 

一般人往往認為作者先於作品(work)而存在,作者與作品間的關係有如父與子;然而巴特認為,寫作的人 (scriptor)是與文本(text)同時誕生的,每一個文本都永遠寫成在「此時此刻」(here and now)。因為寫作的本身不再是一種記錄、觀察或再現,而僅僅是一種展演(performative),語言的敘述就僅僅是語言而已。真正在訴說的是語言本身,而不是作者,所有語言排序背後所隱藏的是眾多的文化意涵,而非作者一人的絕對意義。

 

當作者被疏離,解釋就顯得不那麼重要了。對文本指定一個作者(Author)就形同對它設了障礙,賦予它終極的意義。就多元的寫作(writing)而言,雖然結構仍然存在,但不再被強加解釋,也就是說,無窮的意義,其開放及多元性,將讀者解放出來,也就是拒絕了所謂上帝、理性、科學等的假設。作者之死,成就了讀者之生。

 

對於讀者閱讀的對象,羅蘭巴特從七個角度來談作品(work)與文本(text)間的概念區別:

 

(1) 作品是書寫完成的具體成果,文本則存在於抽象的空間,捉摸不定,不停留在任何一點;也可以說,作品是用來看的(seen),文本是經由某些規則來證明 (demonstrated)的,屬於方法論範疇(methodological field)

(2) 文本無法依文體來分類,因為無論是小說、詩文等文類(genres)皆限制了它的彈性空間;

(3) 就符號學的概念而言,作品比較接近所指(signified),有其最終的意義,但文本只有延伸的意義,完全脫離傳統的束縛,可以無止境地延伸下去;

(4) 文本具有繁多的意義,它所依賴的不是詮釋,而是爆發性的繁衍,因此,文本不僅具有多重意義的特色,亦產生了互文性(intertextuality)

(5) 作品有其起源,作者就好比是作品的父親,而文本則擺脫了作者的束縛,在文本的網絡(network)中,作者、中心或源頭都自然消失;

(6) 作品基本上是為讀者消費而生,文本則企圖破壞寫作者和讀者間原本的關係,將兩者導向相同的方向,也就是說,閱讀(reading)不是被動的接受,而是主 動的演奏(plays)文本;

(7) 讀者雖然能從閱讀作者的作品中得到快樂,但卻清楚了解無法寫得像它一般,然而文本卻可拉近這種距離,因為它能使這種社會距離成為「透明」(transparency)

 

巴特對於作者與作品的觀念徹底翻轉了以作者為中心的傳統閱讀或詮釋方法,給我們的啟示是作者與作品間關聯的斷裂,破除了作者權威性(authority) 的迷思。在讚歎巴特獨特的見解時,我的崇拜豈只一點點….而今而後,要如何思考身處同一結構中的作者與讀者角色呢?

 

好好想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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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安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