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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不發威,被妳當病貓!>

 

N年的夏豔的今天,我剛從校門走出,但已以實習留用,在一家晚報擔任線上記者。

傍晚返回家中,就接到一張圖案是以大花貓為主軸的卡片。

卡片內裡,沒有署名沒有落款。

唯一的字跡,就是前述那10個、連同2個標點符號,且明顯以左手書寫的字跡。

 

書寫者為什麼要隱藏真跡?因為自知他(她)的筆跡,我認得!

沒錯!在那個沒有起舞鍵盤的年代裡,誰人的筆跡,我不會一眼識破呢?

 

那麼,我到底得罪了誰?

我沒有跟家人提起這檔事,因為不到10分鐘後,我想,我弄清了….真相。

沒有怨嘆,只是教給自己,這將是我此生唯一的黑函。

 

…..

 

她該是與我不同科系、但同修過(政治學概論)的蘭兒。她是來自蘭陽的美女,從未素顏來上課,放在今個年代,她也算是很鮮明的….正妹。

在臨畢業的那個學期,我因為是該門選修生唯一的現任班代,所以,應授課教授指派為該堂課堂的班代,協助老師處理課業、影印事宜。

 

驪歌行將唱起的時候,她家逢巨變,父親撒手人寰。課堂筆記上荒疏的部分,當然,由我這個班代代勞。

後來,她書寫了一封感謝的信與我,並透露了家中舉債的難題,請求協助。

 

少不更事的我,允諾可以媒體人的身分報導此事。(因為可能會引來各方善款的)但恐緩不濟急,乃先介紹她去充當助理,那雇主缺人打零工。

 

不料,不到一星期,對方窗口就怒氣沖沖的前來狀告,說是她捲錢跑了。

我好心被雷親之餘,依然不忘替她…..說項。解釋她狗急跳牆的苦楚。解釋一文錢逼死一條好漢的困境。

這風波不了了之,我被某個區塊的人士冠上<處世天真>後,也肯定斷無意願再去書寫她的悲情故事。

然後,是08.17的傍晚,接到卡片一張。

歲月穿過金色迴廊,也消逝如風後,這麼多年來,我也永遠失去這個朋友。

我在歲月的歷練中成長,也忽而弄懂當年的背信<答應要報導她的新聞>,理應在她偷竊後,告知報導行動取銷,而不是該認為她能自行諒解。

 

人,都有小奸小惡的。她覺得,她的偷竊,我可以諒解。

人,都有小奸小惡的。我覺得,我要對讀者負責,我的停筆,她可以諒解。

 

她的卡片,伸張了她的不滿。

當年的我,能解讀幾多?我可能是她最後的一根浮木,而我卻辜負了她!

所以,溝通藝術是多麼重要。

今時,我嘗試在臉書上去踏查她,可渺渺無音。可能她改了芳名。

這些年,我在歲月的歷練中成長,也忽而弄懂….。人,生命中的第一個貴人,該是他自己。

如果,她咬牙不偷竊,開口尋求金援,那麼我的社會新聞,也許會讓她募得善款,從而度過家庭風暴,那麼,我恆常有一位:永遠的姐妹淘!

古諺有云:勿以惡小而為之,真的是….千古不滅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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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安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