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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雨要下到什麼時候,但我急於想下樓到長廊外的信箱去拿封信,也許會空跑一趟,一如昨日,我不在乎淋雨,想賭一賭運氣,偏我昨夜才洗了髮,還是等那如水銀瀉地的雨勢揮軍過境吧!在這週末的午後。

   我翻著《講義》,啜著芭樂汁,在雨聲裏,聽著:離鄉五百里,斗室一燈如豆,就那樣點起閒閒的愁。昨天以前的過去的個星期裏,我天天都收到神祕仰慕者的情書,同樣是粉紅碎花底的信紙,溫柔的拔箭的邱比特襯伏其上,行文一逕是浪漫多情的。…在這個e化浪潮裡,這…?

   有人發動攻勢原是美事一樁,但我明「敵」暗,就難免令人心焦,謎底難以揭開,那陌生的筆跡,遙遠的地址,沒弄清楚對方是何許人前,我無意回函,我沒錯吧?

   我的矜持沒錯吧?但如果因此讓他打了退堂鼓,我畢竟有些遺憾。

   「萬芷萍,下來拿信。」長廊處傳來何為儀高八度的聲浪,她是這棟女子公寓的「路透社」,專門散播有沒有的馬路消息。「白馬王子再度飛鴿傳書了。」

   天啊!這像話嗎?我飛奔而去,何為儀在漂亮的花傘下,露出吊詭的微笑。「喂!這封信編號第幾?公開一下如何?」

   「不要!」我搶回了濕漉漉的信,我想,我又沒頭殼壞了,我也想,該去買把傘了,要粉紅色的那種,像何為儀那樣的,雨光映照下,她的膚色多美啊!

   但,此刻,我只想讀信,我轉身而去。

   「不說也成,但整個來信的始末總可以奉告吧!」何為儀熱心過頭的追了上來。

   不知怎的,「無可奉告」只響在我的心底。

   兩個月前,我帶著六個行李箱及我的古箏,搬進了這間女子公寓。並不太久,我收到了第一封信。信上寥寥數語,祝我喬遷喜樂,並附上一朵紅玫瑰。它靜靜躺在我的信箱裏,是我在教授古箏課程後返家發現的。我一笑置之。把玫瑰花供在白瓷瓶裏。

   第二天又一朵玫瑰花,這回是白的,信上如是言:

  「歡迎光臨,此地有你這樣的美女,理應獲贈一地毯的玫瑰,但我只能送上這一朵。」

   「他一定很窮囉!」為儀忍不住的插上一句。

   「他的眼睛有問題。」我好笑的說:「過去的幾天裏,我沒梳理頭髮,找不到隱形眼鏡,出門沒傘撐,一路跌跌撞撞的行事,好不尷尬。」

   「也許那陌生男子就要這調調。」她自作聰明的說。

  我在樓梯間停了下來,淚水模糊了我的眼。

  「怎麼了,那裏不對勁?」

  「沒什麼,我只是想起一個人。」

  「諾林,對不對,一定是他,他是你未婚夫對不對?」何為儀很雞婆的認定。

  「我無法不想他,」我揚揚手中的信,「他習慣取笑我的邋遢,甚至笨拙。」

  「那,何不抓住這個機會。」何為儀認真的眼睛裏透著慧黠,「向舊愛說聲…嗨」。

   我擦乾眼淚,笑笑,「也許,妳說對了。」

 我向她揮手拜拜回房。這是我的新家,在永吉路上,我還有個舊家,我和諾林總在那不時舌戰、激戰,而又冷戰,我幾乎不敢想像,結婚後會是那樣的光景。

   有一回,他竟連續兩天都不見人影,雖然他事後說,他在想怎麼才能改善我們日益冷卻的關係,我不知道該不該相信他,第一次我重新正視我們的親密關係。  避孕措施我是做得更扎實了。

   訂婚半年後,我請律師寄出解除婚約的協議書,他收到時,正在電腦資訊教室裏加班,他冷靜的在電話裏說,「芷萍,妳有權利做妳想做的事。」

   翌晨,我打包行李離去,我想訂婚即逕行同居,也許是種錯誤。但絕非美麗的錯誤……。我回了回神,拆開短信,心兒怦怦跳,重回少女羞澀的情懷。

   「昨夜,我想了一夜,親愛的愛人,請不要拒絕我,我不想再等了,讓我們深情相遇好嗎?明天是個美麗星期天!請來──在玫瑰花叢下,露天音樂台下方,噴泉前,我們深情相遇,我想牽妳的手,明天清晨見!」

   依然沒有署名,我把信摺回原樣,放在芭樂汁下,我覺得還沒有心理準備呢!

   利用沒有課的週末午後,我得繼續做細部的整理,這最後的一隻行李箱有我寶貝瓢、匙、盆,還有剪貼簿、相簿。

   我打開了相簿,我成長走過的軌跡,就那樣雜沓了一室,首次的舞會、露營、與諾林的花前月下,訂婚喜筵,什麼原因讓我生氣只想求去。

   金錢?價值觀?他日夜加班,早出晚歸,有什麼大錯,工作狂的他,是想早日改善提升我們生活品質。我來自恆春,高中以後負笈北上,但我始終無法忘情恆春亮麗的陽光與潮水,我討厭都會區快節奏的腳步,當我無法哄騙諾林南下的時候,我是否太快放棄了?

   突然,渴望聽聽諾林的聲音,撥了通熟稔而陌生的手機號碼。

   「很抱歉,這是空號,請查明後再撥。」那冷冷的制式留話錄音聲。

   他在哪裏?我到那兒可以找得到他。他的家人移民巴西了,諾林也有意跟進。

  那個下雨的週末午後,廿二封陌生人的情書撫慰我的寂寞,我想,如果諾林狠心離去,我只好奔向那陌生人了。好在音樂台是公共場所,孩童歡樂聲連連,至少我很安全,我可以展開新頁。

   我在風和日麗中醒來,這年頭,連天氣都說變就變的,萬物之間,沒有恆常,沒有永遠,我該長大了。

   我走過狗尾草的路徑,那音樂台,那噴泉,就在五十公尺之外,那,還有個英俊的男人,一個比諾林英俊的男人,他放下手中的書,迎我以挑逗的微笑,向我召喚,他看來是個未曾照面的男子,究竟他在何時撞見我的?

   「我不能走過去。」我悄悄對自己說,只能臨陣退卻。

  「小姐,喝杯咖啡去好嗎?」我後面出現一個聲音。

  天啊!是諾林的聲音,他正靠著「野狼」的摩托車上。

  我投懷送抱,我想告訴他,我錯得離譜,諾林以吻封唇,我知道言多無意。

  「你怎麼知道我在這兒?」

 「妳從來沒離開我的視線啊!我有眼線的啦!」他從我沾滿淚水的臉頰,拉起一撮黏在上面的亂髮,「但是有時,為了保留某些,你得任其發展,所以,我沒出面打擾妳。」

   「那你的手機呢?為什麼換了?」

  「那個總讓我們爭吵的門號…不算吉利吧?到期就解約囉!對了....我在這附近訂了棟屋,我們可以馬上結婚嗎?小姐?要去看看嗎..」

   「那些信呢?是你寫的嗎?」

  「什麼信?」他滿頭霧水。

  「逗妳的啦,走,我們去看看預售屋的工地吧!我猜,結婚頭幾年,我們一定很窮吧!」

  我晃頭去看那陌生人,早已是人去凳空。

  我跳上摩托車的後座,沿著狗尾草的小徑奔馳,奔赴新的方向……天啊!我想謝天。

 

  至於信是誰寫的?那個英俊的男人是?一點都不重要,也許,有一天我會弄清真相,那從頭開始就是個美麗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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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安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