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社會道德江河日下嗎?還是窮困日子起..盜心嗎?所以,好一陣子,我過的日子,是由職業詐騙電話揭開一天的序幕。最多時的是,中華電信催告我家電話費未繳,要在24小時限時剪線,並如有問題請按9....。更誇張的是,165 專線...居然兩度call我。 第二度的,就發生在幾天前的上午,因為有了前回的應戰,我居然開始回嗆回去,但我以為我的作法,只會深化他的詐騙演技,盼我親愛的網友以此為誡。 話說,那天請假陪娘親去做移民前的體檢歸來,【外傭要三天後才到位】,回到娘親家,東南西北不辨中,室內電話拔尖響起,我瞄了一眼,可怪異了,是000333***,什麼東東啊? 「ㄏㄏ,」對方一陣口齒不清,「我這裡是165反詐騙集團…。」。 「是嗎?可以去練練口條,再來詐騙好嗎?」我收線前,傻了,居然說出最真實的感覺。
「小姐,不好意思,我這裡是165反詐騙集團!」他又來電堅稱…。
「是嗎?」我也被激怒了,「你有機會可以扣應上線,去體現一下真正165的窗口人員的應對…。」天啊!我該收線,一句話都不說的,但我卻…..。這中間,我娘勸我直接掛掉,可我偏偏玩心起。
「我這裡是棺材店….。」來電三度響起,依樣的來電號碼。
「很好,小心夜半鬼敲門。」
然後,電話幾度響起,我都沒再接,我想鬧夠了,直接就切掉。但來人並不饒我。
我連撥都撥不出去,這下換我娘也緊張了。
「大哥,你行行好,我要去call165報案,你這樣搔擾我,我怎麼報案啦!」當第N度響起,我氣急敗壞、老大不爽的。
然後,終於還我平靜。
第一度的,是發生在去歲的10月天。來人劈頭就問,妳聽過反詐騙集團嗎?不是我故意貶抑,那男聲聽來就是低咖的沒文化水平的。一大早還沒來得及出門,就居然接到165的扣奧。我趕著上班,沒空去玩玩他!只好沒好氣的回應,詐騙嗎?不就是你嗎?現行犯一枚。他說妳不要黑白講(忽然轉操台語)。我懶於搭理收線,然後一通電話殺到165告狀去啦!人家接線的窗口,可就聽來文質彬彬的,當然沒有扣奧這回事啦!
那天上班編報,倒是給自己一個點子,就做了個專題==沒接過詐騙電話的請舉手,收集各種詐騙情資,來提醒讀者。打字小姐虞表示,那些歹徒最沒有良心了,他們通常都利用上班時間,撥室內電話,欺負老弱婦孺。
不過,當下我卻更悲哀的發現,業餘的詐騙行為也在驚驚漲中,我所遇見到的最誇張詐騙的是,不是騙錢!是騙...是編是誇耀自己的高學歷。最新近遇見的案例是從這裡開始...我的論文研究區塊在網路成癮族。
依據美國一份統計資料顯示,網路成癮症又可以分為「網路性成癮」、「網路人際關係成癮」、「網路強迫症」、「電腦成癮症」、「資訊缺乏恐慌症」五種。每五個網路成癮者,就有一個是所謂的「網路『性』上癮」。由於網路上特有的匿名特性,使網友皆可藏身在虛擬世界中,化身為公主或王子,玩起不必負責任的網路性愛 (cyber sex)遊戲。
當時礙於時間與精力,蓄意排除色情區塊,可研究路是條不歸路,我未曾因學位取得而中斷,反而挑了個比較閒的七 月天涉入。並假設聊天室原為色情出口的大本營,撤除後,交友區塊可能取而代之,與色情有某種程度的聯結。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前後60日所得,果然發現某 知名網站的交友處,真的是春城無處不飛花。與他們以悄悄話互動多巡後,發現他們的共通點:甜言蜜語==讓妳自覺妳是最美的。
性愛高手==多以性愛玩家自居,動輒就是…提及上床,以及某種相當粗俗的字眼。都自稱尺寸很大,但不能也不愛不愛戴套。高調宅男==經常第一時間就能回應妳,順便洗腦..一夜情美學。是一夜情的大淫蟲,儼然單身公害。
互相取暖==與妳互動,感覺對就繼續,不對就走人,繼續尋找個無負擔的性伴。 他們行業別多為:1.待業中、2.資訊業。這不打緊,我比較覺得匪夷所思的是,他們動不動以取得某校的碩士自居。也許大學生滿街掃,零分都可以上,只有繳交報名費,連他們都看不上眼。
我得承認,有碩士頭銜者是讓我想多些互動,可幾番MSN,覺得談吐不入流,包括那個自稱取得美國碩士學位鍍金已歸國五年者。弄不懂股市所謂水餃股?弄不清楚所謂的住在套房裡,<還是總統套房的話語>一個網路互動聊天,只見==哈哈、嗯等等。但邀請你看他的視訊演出時,則是脫掉上衣搏命演出。
從此,有空檔我寧願與那些坦承只有五專畢業的網友聊聊天。
對 美國碩士我沒輒,頂多就是封鎖聯絡網絡,可在中華民國念碩士,對我就有...保障啦!所有的博碩士論文,都要貼上國家圖書館的官網的,沒有真念過的,總是 在狀況外,對口被我追問論文題目,就隨便呼嚨一個看來不像論文題目的題目,結果沒有。但就這樣宣判別人死刑未免草率,我轉知查不到後,可又恐怕他冒名頂替,便迂迴的說..可能年代久遠,難免忘記,就請他說說畢業年份,指導就教授好了,...還是沒有!這種連學歷都可詐騙的人,當然沒有深交的必要。
臨去秋波,我奉勸他吹牛要打草稿,又擔心深化他的詐騙功力,乃告知高中畢業也不可恥,誠實為最上策!
黑心商品橫行,黑心人也是!當職業與業餘詐騙行為併行,你怎能不慎,並以此為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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