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失控抓狂的時候肯定是被人惹毛了,我就會狂....

不!是咬人。

 

第一次發生時,是我家雙胞胎學齡前。

某個周末的午後,這對生肖是兩隻老虎的小兄妹,皮到最高點,屢勸不聽,居然當我的面尬架,是可忍?孰不可忍?

沒有動手教訓小孩習慣的我,如同被雷擊轟過,猛然對著始作俑者的小哥的小屁屁就是一大口。

所有的畫面都凍結了,我也被自己嚇到。

以為的偶一為之,日後卻變得一回生、二回熟的。

此後,3個孩子之間有了默契,原來老媽是有恐怖秘密武器,從此西線無戰事,孩子們不闖邊境了。

 

我?封咬、啃甘蔗趣!轉眼20年。

歲月飄渺,最近一次的失控抓狂,咬人臂膀,發生在民國101年人間9月天,一個舞台劇的排練現場,而罪魁禍首、製造麻煩者的,不是別人,正好是自己,怎麼辦!於是,誰離我最近,就那樣,隔著衣服一口咬下去。

 

至於,對方會不會翻臉?當下根本無暇他想。

他肯定很不舒服的,回頭變臉後,忍耐。

後來我們還是很好的朋友,無論是實體,還是臉書世界。

始終覺得欠他一個道歉。可幾度碰面,發現他根本已然忘懷。

也許,不能忘懷與不能原諒的是自己。

 

其後,惡名飄在Close朋友圈裡。一些輕熟男、自認作得不夠周延者,就會很率性、很勇敢的掄起手臂提醒來咬我啦!

哈哈!我非狼人,沒有來到...施暴的臨界點,是咬不下去啦!

 

問自己有口腔期的情結?

沒有的?沒有啦!想太多了....咬了,過了這村,已沒有那店了。

啃甘蔗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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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安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